“疫苗之王”草菅人命的思考:25万个家庭可提出索赔!
这两天不断有葱友提醒我聊聊“疫苗”的事情,
其实这事儿我关注很久了,
一直没有说,是因为没法下口。
不是我没有想法,
而是所有的想法最后都会伤筋动骨甚至动摇了某些“根基”。
我不想就此事隔靴搔痒,随着大流喊两句“严惩凶手”就完事儿。
如果忽视造成事故的根本性原因,只是逮几个“临时工”、罚一点钱就完事儿,那有什么教育意义吗?
整只脚都烂了你说修修指甲,
这跟自欺欺人有什么分别?
谁制造了假疫苗又是谁通过了审批?
谁给劣药发了通行证?谁滥用了职权?监管者又是谁?
追根溯源的话,
你会发现这事儿已经不能用失职渎职来形容了,
这是草菅人命!
销往山东的252600支疫苗劣药,库存仅剩186支,
这就意味着有252414个婴幼儿受害者!
这还只是在账面上被查出来的。
在长春长生十来年的疫苗生产历史中,
谁能保证每一批药品都没事儿?
到底有多少没被查出来的“劣药”流入市场?
这很可能是个天文数字。
巍峨的长生科技大楼
根据媒体统计,
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疫苗普遍有80%-90%的利润,
这么暴利的行业却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,
请问你们是摸着什么样的黑心在赚钱?
据说这次长春长生被查出疫苗造假,
是内部人士举报的结果,
否则账面上的数据做的专业又天衣无缝,局外人根本看不出来。
我想这位内部人士天天目睹这样的事情发生,
应该也是良心上受到了谴责。
但是目前为止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却很难让人心安。
7月19日,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,对长春长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:
(1)没收库存的“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”186支;
(2)没收违法所得858840.00元;
(3)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047.60元。
罚没款总计3442887.60元。
这件事儿的离奇之处在于,
长春长生在2017年10月27日就因“生产、销售劣药”被立案调查了。
也就是说最后这344万多的罚金,
是在经过十个月后的认真考虑、仔细斟酌后作出的“郑重”决定。
高高举起,罚酒三杯。
重整旗鼓,卷土再来。
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很可能像某“三鹿”事件被处罚的高级官员一样,
先来个不痛不痒的处分,发配到某个地方躲在阴暗的角落里“韬光养晦”。
隔个几年舆论平息了再升职加薪。
之所以会有这么多“匪夷所思”的操作存在,
就是因为这里面有太多的利益勾结。
根据澎湃新闻报道,长春长生曾卷入十余起行贿案:
该公司生产的每支72元的狂犬疫苗回扣20元!
这或许只是冰川浮出海面的一丁点儿,
那些没暴露出来的肮脏还不知道有多少呢!
根据媒体报道,在同期公布的信息中,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-01的疫苗共计252600支,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;
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-2的疫苗共计400520支,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,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。
这两家问题企业生产的疫苗占了国产疫苗的半壁江山,
以后谁还敢放心给自己的孩子注射疫苗?
即使这次长春长生被揪出来了,
也不代表能改变这个行业的一些现状。
只要“管这事儿的”还是之前“管这事儿的”那批人,
事情就不会有多大的改观。
巴掌打在自己腚上,
他们都知道轻重。
作为长春长生劣药疫苗的“受害一方”山东省,
在2016年曾曝出大批非法儿童和成人用疫苗未经冷藏就流入18个省市。
时隔两年,往日重现。
再过两年,会不会悲剧重演?
这也是洋葱为什么不愿意提这事儿的原因,
这里面涉及到的“学问”太大了,
我们这种小小的自媒体扑腾再大的浪花都会被压在如来掌下。
写这篇文章的意义,
只不过在自己的发文记录里留下“到此一游”的痕迹罢了,
很可能连痕迹也留不下。
洋葱写这篇文章绝不是仅仅为了发发牢骚。
既然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,
那么我们就让违法者付出惨重的代价!
我认为,
每一个注射了长春长生“劣药疫苗”的人,
都有权力向长春长生发起集体诉讼,提出索赔!
如果说你没有索赔标准的话,
这里洋葱列出几个可参考的案例:
1996年,日本绿十字制药用艾滋病和肝炎患者的血清制作乙肝疫苗,导致部分病人接种感染。
事发后,日本厚生省以及生产厂家并没有告知公众,
而是联合起来隐瞒真相,直至患者法院起诉。
最终涉案的原东京大学附属医院院长、原日本厚生省管理疫苗官员,原绿十字制药公司董事长,原脏器制药公司董事长等都被逮捕起诉。
2007年,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该事件向受害者及其家属正式鞠躬道歉。
此案的受害者们联合起来将涉事机构和部门告上法庭。
2011年,40多万注射此批疫苗的受害者一共获赔3.2万亿日元(约合390亿美元),
个人最高补偿3600万日元。
换算成人民币219万2652元。
如果你说这个案例“年代久远”不可参考的话,
我这里还有2018年刚发生的“新鲜”例子。
2018年7月13日,
美国密苏里法院判决强生公司向22名女性支付5.5亿美元补偿性赔偿,
以及41.4亿美元惩罚性赔偿。
理由是强生公司滑石粉产品(包括强生婴儿爽身粉)包含石棉并造成她们患癌。
22位妇女和他们的家人表示:
曾长期使用强生的婴儿爽身粉及其他含滑石粉的美容产品。
他们指控强生,至少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就已经知道其产品中含有石棉,但未对消费者作出警告。
对于这次疫苗之殇中大家关心的其他问题,
很多媒体都已经有了专业的解答,
这里洋葱就不掺和了。
我写这篇文章,是希望长春长生这样漠视人命的公司得到它应有的惩罚!
让它永远没有再祸害社会的机会!
把罪恶暴露在阳光之下,
让它在法律面前无所遁形!